International Day of Conscience

国际良心日

4月5日

《世界人权宣言》序言指出,“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,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,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,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。”此外,《宣言》第1条指出,“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,而且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,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。”

  要完成联合国的任务,让后代免遭战祸,需要建立一种和平文化,价值观、态度、行为应体现并激发社会互动和共享,基于自由、正义、民主、所有人权、宽容和团结的原则,同时摒弃暴力,努力避免冲突,针对冲突的根源,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问题,保证充分行使所有权利,保证充分参与社会发展进程。  

联合国大会意识到,需要在不分种族、性别、语言或宗教而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基础上,为稳定、福祉以及和平友好的关系创造条件,因此,大会宣布4月5日为国际良心日。

  大会邀请所有会员国、联合国系统各组织、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,以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内的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,按照所在地方、国家和区域社区的文化及其他适当情形或习俗,通过优质教育和提高公众认识活动等方式,用爱和良心构建和平文化,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。

国际良心日关涉到教科文组织的根基和存在理由,即:促进和平。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,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这一信息。因为,正是当良心的普遍性受到质疑,当良知判断被自己忽视或在他人那里遭到压制的时候,和平就会动摇和崩塌。也正是为此,《世界人权宣言》宣告,人人皆赋有良心,并且可以自由地行使这项权利。
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
奥德蕾·阿祖莱Director-General of UNESC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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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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